雅安茶厂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改制以来,生产规模不断扩大,供销两旺。特别是上市挂牌以来,企业知名度和产品知名度日益提高,为弘扬本公司“百年老厂、永书和爱、千年藏茶、健康人间”的企业核心价值观,理顺厂商关系,满足广大消费者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,建立并实现厂家得利润,经销商得利益,厂、商共同服务消费者,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多赢局面。特推出若干营销政策。
1、有一定从事销售经验、业绩,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者,又能认同我公司精神、文化、价值观的自然人、法人(必要的藏茶知识的测试),并能严格履行《经销合同》为前提,方可成为我公司经销商。
2、凡与我公司签订经销合同的经销商,首次进货量不得低于10万元。
3、凡经双方签约确定为本公司经销商的经销商,本公司将统一授予“雅安茶厂股份有限公司经销商”牌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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